公证复查决定书
(2018)赤证复字第6号
朱秀云、曹淑霞、朱伟伟、朱丹丹、朱佳红、朱美美、朱伟毅:
根据复查申请人朱秀云的复查申请,我处根据《公证程序规则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决定撤销(2016)赤松证字第315号公证书;撤销(2016)赤松证字第317号公证书。
如对此复查决定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复查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赤峰市公证协会提出公证复查争议投诉。
赤峰市公证处
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