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押登记证书编号:62号
抵押权人:菲亚特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
法人代码:310000400554547
地址: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20楼
抵押人:刘宝余,男,一九八○年四月八日出生,住址: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建昌营村第一组13号,公民身份号码:150403198004083916。
杨淑波,女,一九八二年十月九日出生,住址: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长胜村第三组40号,公民身份号码:410183198210090083。
贷款金额:38.50万元人民币
贷款期限:自放款后24个月
贷款利率:年利率为11.25%
抵押物:红岩自卸汽车
数量:1台
抵 押 物 |
名称 |
红岩自卸汽车 | ||||
数量 |
1台 | |||||
担保范围 |
借款本息、罚息及实现债权、抵押的费用 | |||||
抵押物状况 |
序号 |
厂牌型号 |
车架号 |
发动机号 | ||
|
CQ3314HTG466B |
LZFF31T64BD219687 |
11C00007188 | |||
备注 |
根据《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》第5条之规定,上列抵押财产自即日起抵押权人获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。 | |||||
登记机关: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证处 登记目期:二○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| ||||||